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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四大惠企政策这样申请!

作者:杨春芳来源: 中国西商网2019-09-02 11:50:09 阅读:616

西安企业

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



1.注册地属西安市行政区域(国家限制性行业除外)

2.近一年内新吸纳西安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



即可享受四大惠企政策


社保补贴、税费减免

安置补贴、贴息贷款


注意

此处的“国家限制性行业”,是指房地产、娱乐业、销售不动产、广告业等行业,此类企业不属于政策支持范围。


接下来,对于

大家最关心的几个问题↓

1.啥情况?

2.咋申请?

3.带什么?

一则技术贴即可搞定



政策一:社保补贴

企业吸纳困难就业人员就业,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的,可享受政府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为:按该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中由企业承担部分的1/2给予补贴。


特别提示

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可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中企业承担部分的2/3给予补贴。

申请程序

企业向各级(市级或区县)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服务机构审批后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企业按季度向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社保补贴申请。

注意:企业注册地在行政区县的,直接向企业所在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认定及补贴申请;企业注册地在开发区的,可向西安市人社局就业中心提出认定及补贴申请。

申请资料

(1)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职工花名册;

(4)近一个月工资表;

(5)一年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6)企业与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7)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会保险费凭证及养老、医疗、失业缴费情况一览表(社会保险经办部门需核实盖章);

(8)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

(9)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工作时间表。


政策二:税费减免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人数予以定额扣减税费。减税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举个例子↓

1.某企业吸纳了3名困难就业人员就业,经人社部门认定后,在企业注册地税务部门按照23400元(7800元×3人)为该企业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申请程序

企业向各级(市级或区县)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服务机构审批后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符合税费减免条件的,就业服务机构在《认定证明》上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企业再向注册地纳税机关申请税费减免。

申请资料

(1)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职工花名册;

(4)近一个月工资表;

(5)一年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6)企业与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7)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会保险费凭证及养老、医疗、失业缴费情况一览表(社会保险经办部门需核实盖章);

(8)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

(9)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工作时间表。


政策三:安置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为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满1个月以上,即可享受安置补贴。

补贴标准为:按吸纳的失业人员每人1000元给予补贴。

(注:这里的失业人员,专指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尚未就业的人员。)


申请程序

企业在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个月后,向企业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在西安市开发区注册所属企业,直接向西安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初审意见后,企业持有关资料按参保关系到所属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人员安置补贴审批及拨付手续。

申请资料

(1)《西安市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1份;

(2)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3)《失业保险金领取记录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用人单位与吸纳的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近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为吸纳的失业人员缴纳的社保票据或单位工资表(重点体现失业人员部分)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政策四:贴息贷款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经过人社部门认定的,可享受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的贴息贷款。财政部门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全额贴息。


注意
此处所指的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
申请程序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小微企业,向经营所在地行政区(县)担保机构提交书面认定申请及相关资料,经区(县)担保机构认定后,向银行提交相关资料,银行审核放贷。
申请资料

(1)《西安市**县(区)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3份);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花名册(盖章)及三个月工资表;

(4)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新招用人员持有的相关证件及签订的劳动合同;

(6)财务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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